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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鸣|生态文明:打好长三角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底色

徐 鸣 长江产经智库 2021-06-30



徐 鸣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编者按:5月30日,长江产经智库举行双月论坛研讨会,聚焦“长三角如何以一体化和高质量服务新发展格局”这一主题,邀请国内研究长三角问题的知名学者进行联合分享。现将部分嘉宾发言内容整理刊发,本期编发的是长江产经智库特聘研究员、江苏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徐鸣演讲的主题“生态文明:打好长三角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底色”。


无锡召开的2021年度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内容丰富,取得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这次会议上,召开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工作会议,签署了一系列生态环境建设协议文件,开工了九个太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项目,也听取了太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汇报等。我们深切感到,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这次会议的鲜明主题,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 把生态文明放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中之重。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的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三角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也要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带好头”。

长三角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从长三角的优势来讲,区位优越,人文荟萃,以全国不到4%的国土面积,汇聚了全国16%的人口,集中了约四分之一的科研力量,产生了约三分之一的有效发明专利,也占据了全国近四分之一的经济总量。从长三角的制约因素来讲,长三角开发强度高,生态环境容量有限;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区域内部生态环境差异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手段有待完善。我们以为,长三角最大的优势就是人文荟萃,最大的制约就是生态环境容量。这些年来,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各项指标基本完成了国家考核任务,但这些指标与世界上几大著名都市圈的生态数据相比,多项指标的差距仍十分明显,长三角大气细颗粒物排放是美国几个城市群的4~6倍,太湖、巢湖的蓝藻仍处于高发频发阶段,生态环境事故时有发生,生态环境的形势依然严峻。

我们认为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积极拓展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的发展空间,全力推进长三角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 全面提升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从中央要求和长三角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是一项新的任务,要全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抓紧制定本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的方案,以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鼓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低碳试点城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长三角地区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其次,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要持续推进空气质量的提升行动,加快区域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的结构调整;持续加强水污染的治理,做好长江保护和太湖、巢湖等重点湖库的蓝藻水华防控,持续推动区域固废危废的联防联控,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争取长三角的生态环境建设逐步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再次,深化生态环境修复。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严格区域生态红线控制;加强长江岸线和海岸线的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措施,全面推进城乡及山林、平原绿化,更好展现长三角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美景。

第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补齐城乡垃圾、污水、危废等处理短板,提高大气细颗粒物、污水和固废的治理技术,构建覆盖城乡的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长三角生态环境要牢固树立共保联治的理念。今年初,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该规划提出了一个极好的理念:共保联治

共保联治理念的提出,意味着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将真正进入一体化阶段。我们理解,所谓共保,就是要共同保护长三角区域的生态环境;共保的前提首先是自保,各自守护好自身的生态环境;然后是互保,合力守护好长三角区域的整体生态环境。所谓联治,就是要联合长三角地区的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具有跨区域特征,无论是大气治理还是水环境治理,都不是某一个行政区域能够单独承担的。长江、淮河、太湖流域等都跨越了省际边界,需要多省市联合进行治理。

按照共保联治的理念,《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还提出了统一治理的举措。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评价、统一执法监督,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统筹行动的治理体系。可以说,共保联治理念下实行统一治理,抓住了长三角生态文明的关键环节。从过去来说,因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对各地的生态环境考核指标也存在着差异,往往造成生态环境建设的不同步。这次“四个统一”是一个实质性改变,但从目前来讲,统一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真正落实到工作层面仍有一个过程。

这次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还有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审议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工作章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工作机制正式启动。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的共保联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是由上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生态环境保护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上海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和生态环境保护部综合司司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苏、浙江、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我们期待这个协作机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


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建设。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在全国是一个很好地尝试。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共保联治能够发挥积极成效,对全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的一体化建设,我们建议:

首先,要加强对长三角生态环境建设的领导。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工作协作的基础上,需要有一个更高层面的统筹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从历史经验看,太湖治理就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了一个协调机制,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协调各地的治理举措,在太湖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次,加快区域内生态治理重大项目的审批。我们注意到,在这次长三角座谈会领导发言中,大都提到了一批上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批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对下一阶段长三角的生态环境建设至关重要,希望能够加快这些重大治理项目的审批,并适当增加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国家投入,切实推动长三角生态环境建设。

再次,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科研工作。当前生态保护、环境治理面临着许多新的技术难题,尤其是碳减排过程中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需要运用多学科的综合技术。针对生态环境建设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建议由国家设立生态环境建设重大科技专项,组织进行联合攻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广泛地科技支撑。

第四,建立党政引导、社会参与、公共监督的多元共治机制。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长三角的可持续发展,也涉及到区域内每一个成员的切身利益,在长三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机制开放,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汇集成长三角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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